行政執行署將於115年1月6日下午執行美濃區五筆土地的個別拍賣案,該案持分總面積約66.2坪,拍賣總底價為117.9萬,據拍賣備註內容顯示,該案地上農作物及建物均不再此次拍賣範圍內。

經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,該案起源係因111年4月因民眾舉報違規開採砂石,確認陳姓義務人未事先向政府機關申請許可,陸續在111、112年在美濃區的龜山段與吉東段土地擅自採取土石,違反《土石採取法》第3條而遭裁定開罰百萬元,又因未繳納而被強制執行。

透明房訊 104法拍網 陳慧瑜副總經理 表示,該案本質上是因未繳罰款而遭受執行,但實質上拍賣標的因是持分且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,對於整體價值下降影響極大,據實價登錄登載本案周邊成交單價約7,000 ~ 20,000,每坪的平均值約13,500,換算本案面積可得市價均值應為893,700,足可證拍賣底價仍然高於市價均值,更何況該案本身是持分且不含地上物,因此本拍次要能拍出的話,大概也就只有其餘持分地主優購較有可能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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